近日,万州交巡警开展了涉工程建设货物运输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特别针对重中型货车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当日8时许,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货车在高梁镇沙弯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经查,肇事司机姓梁某某从事收废轮胎工作,用该轻型仓栅式货车装运轮胎。为了方便上下货,私自在车辆尾部加装了一个附属起吊装置,并且用钢条烧了一个钩,用钢索连接在装置上。 事故当天,梁某某在高梁收废轮胎后沿G318国道往红光方向行驶。途中,因起吊装置上的锁定装置脱落,导致起吊臂的横杆伸出车外,钢索悬空垂落。当车辆行驶至高梁镇沙弯子路段时,随车摆动的钢索将在路边行走的夏某某(男,84岁)缠住,造成夏某某受伤。 梁某某私自加装附属起吊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交巡警依法认定梁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同时交巡警现场责令梁某某将车辆恢复原状,消除隐患。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