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我向你们道歉,今后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文明人。”近日,被执行人程某给潼南法院打来电话,向该院执行干警致歉。 原来,2022年4月,胡某在程某所承包的四川省成都市某项目做工,经结算后,程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款。经多次催收未果,今年,胡某遂将程某诉至潼南法院。前不久,潼南法院依法判决程某支付胡某剩余劳务款5900元及利息。 该判决生效后,胡某于2023年8月依法向潼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事关民生问题,该院执行干警在立案后第一时间冻结了程某的银行账户。 在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程某通过电话向执行法官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履行义务,还在电话中肆意辱骂、威胁执行干警。 潼南法院认为,程某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已严重扰乱了法院执行程序,果断开出对程某罚款5000元的司法处罚。 潼南法院执行干警再次电话联系程某,责令其主动向债权人胡某履行义务,如数缴纳罚款,限期到该院具结悔过,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对其进行布控后,继续追加处罚措施。听到自己可能被拘留,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程某态度瞬间缓和下来,表示当时自己只是一时冲动,愿意立即履行义务。因考虑到程某人在外地,潼南法院遂同意程某书面具结悔过,将悔过书邮寄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