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违约被索赔100万 多方调解最终赔偿5万

时间: 2023-09-0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11695

本网讯 日前,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审结一起因网络直播而引起的合同纠纷案,网红主播因违约使用个人开立的社交媒体账户进行直播、发布视频,被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100万元。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网红主播向经纪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

小明(化名)与M公司签订《演艺经纪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在合同期内,小明在协议约定的抖音号进行短视频拍摄、视频直播等商业推广活动。2021年底,小明在未经M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开始对其个人开立的抖音账号进行了持续、密集的更新,其中存在为其他品牌服饰做推广的行为。M公司认为,其为打造小明成为网络红人已花费数十万元推广费,现因小明的违约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根据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起诉要求小明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庭审中,法官通过双方陈述了解到,自诉讼以来,协议约定的抖音账号已处于停更状态,粉丝量也逐渐下滑,为平衡双方权益,避免损失继续扩大,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小明回到M公司工作,继续履行案涉《演艺经纪合同》,同时向M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登录、使用其个人开立的抖音账号。

记者 朱颂扬 实习生 杨敏霞

通讯员 邸 浩 安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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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违约被索赔100万 多方调解最终赔偿5万

本网讯 日前,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审结一起因网络直播而引起的合同纠纷案,网红主播因违约使用个人开立的社交媒体账户进行直播、发布视频,被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100万元。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网红主播向经纪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

小明(化名)与M公司签订《演艺经纪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在合同期内,小明在协议约定的抖音号进行短视频拍摄、视频直播等商业推广活动。2021年底,小明在未经M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开始对其个人开立的抖音账号进行了持续、密集的更新,其中存在为其他品牌服饰做推广的行为。M公司认为,其为打造小明成为网络红人已花费数十万元推广费,现因小明的违约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根据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起诉要求小明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庭审中,法官通过双方陈述了解到,自诉讼以来,协议约定的抖音账号已处于停更状态,粉丝量也逐渐下滑,为平衡双方权益,避免损失继续扩大,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小明回到M公司工作,继续履行案涉《演艺经纪合同》,同时向M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登录、使用其个人开立的抖音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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