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石柱县法院执行干警当起“搬运工”,执结一起要求排除妨碍的邻里纠纷。 冉某甲与谭某、冉某乙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石柱县法院于2022年11月作出判决,要求谭某、冉某乙拆除在其地坝修砌的砖墙,恢复地坝原状。判决生效以后,谭某、冉某乙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冉某甲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了解案件情况后,向被执行人谭某、冉某乙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两名被执行人仍未完全履行义务,仅拆除了一处缺口,并用三轮车将缺口堵住,严重阻碍申请执行人正常出行。 了解情况后,石柱县法院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邀请当地村委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阻碍执行干警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和综合治理网格员耐心疏导后,被执行人态度逐渐缓和,表示不再阻挠法院执行,但也不会主动拆除。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六十岁以上老人,便主动当起了“搬运工”,经过3个多小时努力,终于强拆完毕。 在执行法官、综合治理网格员再次劝解下,双方均认识到自身不足,表示之后会友好相处,不再冲动行事。至此,一度剑拔弩张的邻里双方,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温情执行下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结。 徐平 通讯员 汪晓于 秦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