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秀山县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帮助22名民工拿到被拖欠数年的工资。 据了解,杨某林等22名民工在胡某冬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工程结束后,杨某林等人迟迟没有收到工资,多次向胡某冬催要无果,无奈将胡某冬及重庆某某建设工程公司诉至秀山法院。法院判决胡某冬支付杨某林等22名民工劳动报酬共计10万余元,重庆某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胡某冬及重庆某某建设工程公司仍未履行相应义务。 “法官,娃儿马上开学了,学费都还没有凑够啊!”8月24日,杨某林等人向执行法官诉苦,依法向秀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恰逢开学季,为保障民工能快速拿到劳动报酬,及时送子女入学,秀山法院迅速展开执行行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胡某冬及重庆某某建设工程公司送达相关执行文书,督促履行义务,但胡某冬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 几经调查,执行法官终于联系上胡某冬,经耐心细致与其沟通,并告知拒不履行相应义务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胡某冬及重庆某某建设工程公司于8月29日将执行款全数汇入法院账户,22名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康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