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龙游)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指导招商项目当事人签约行为,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招商引资合作“有文有范”,近日,黔江区制定了《黔江区项目招商引资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招商引资合同行为,明确招商引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推动黔江区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 据悉,《示范文本》包括招商引资框架合同、工业类、农业类、旅游类、商贸流通类、教育类和医疗类7大类,包括项目情况、投资义务、投资规模、投资期限、供地条件、产值税收、优惠政策、合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合同生效等通用条款,项目专属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约定。该《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以结合招商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