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边俊铭)明知儿子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却还是视如己出养了10年,如今因与妻子感情破裂起诉妻子要求赔偿。近日,开州区法院盛山法庭审理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判决女方赔偿男方抚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8.48万元。 男子张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又分手。后来,怀着身孕的赵某与张某联系,提出与张某结婚的想法,考虑到自己已过而立之年,仍未成家立室,张某表示同意。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不久后赵某生下一子小明(化名),张某对小明非亲生的事实心知肚明。3年后,二人共同生育一女小芳(化名),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两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至今。 近年来,赵某数次要求离婚,张某不同意离婚,想着自己不计较儿子非亲生,视如己出养了10年,现在却被要求离婚,一气之下,起诉赵某要求其返还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经审理查明,小明与张某无血缘关系,张某对小明本无抚养义务,但抚养小明至今,其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对小明亲生父母而言构成了不当得利,张某有权要求赵某返还。小明非张某亲生,张某遭受了精神损害,其要求孩子生母赔偿精神抚慰金并无不当。经综合考虑,开州区法院判决,赵某向张某赔付抚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8.4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