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按理说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方处理后,会汲取教训,但家住忠县的万某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在同一地点被民警查获3次。近日,第3次酒驾被查的他被行政拘留。 近日,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勤务四中队民警带领辅警在国道348线白石镇明星村附近设卡检查。不一会儿,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从前方驶来,民警示意驾驶人万某停车出示证件接收检查,万某称自己忘记携带驾驶证。交流过程中,民警闻到了酒气,于是对万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民警通过内部系统查询万某信息时,发现万某去年10月和今年2月两次在此处因酒驾被查处,其摩托车驾驶证因两次酒驾已被吊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万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酒后驾车的危害众所周知,喜欢饮酒且自控力较差的人建议家属加强监督,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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