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父母离婚后,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疏于探望,孩子有权请求其父探望吗?近日,潼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判决刘某支付抚养费并每月探望儿子小刘3次。 邹某与刘某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刘由母亲邹某抚养,刘某自2015年10月起,每月支付小刘抚养费500元至其独立生活之日止。2020年1月至2022年4月期间,刘某累计向小刘转款29000元。之后,刘某未再支付任何款项,也未探望小刘。 2023年3月,小刘起诉至潼南区法院,要求其父亲刘某支付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期间的抚养费10000元,并自2023年3月起,按月给付抚养费1200元至其独立生活之日止,还要求刘某每月探望自己3次。 近日,潼南区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向小刘支付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期间的抚养费5000元,自2023年3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小刘独立生活之日止,并自2023年4月起,每月探望小刘3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