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支队三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其在重庆西站某酒店坐了一辆出租车到南岸区四公里,和驾驶员议价本次行程车费70元后上了车。驾驶员在乘客拒绝拼车的情况下,继续等了2名乘客后,才把该乘客送到四公里,收费70元。 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联系投诉人核实相关情况,投诉人将付款记录车辆照片等信息提供给了执法人员。但乘客提供的照片没有车辆牌照,乘客也不记得车牌号。执法人员通过车辆照片发现了车属公司名称和行业编码,于是立即联系车属公司让其查询所属行业自编码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车属公司让其通知当事驾驶员来大队配合调查。 10月6日,当事驾驶员周某到三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在执法人员教育普法下,周某如实陈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并充分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相关违规行为。调查完毕,执法人员对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