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近日,刘某开车外出办事途中被查出酒驾,因涉嫌严重交通违法,受到处罚后后悔不已。 10月10日下午1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民警在龙山大道巡逻执勤时,看见一辆小车压着白实线行驶,民警拦住该车检查,这位男驾驶员一脸茫然地询问民警,自己到底有什么违法行为。 民警检查该驾驶员证件时,隐隐约约闻到酒气,于是立刻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小车驾驶员一直不承认自己喝了酒。经过民警提醒,他才恍然大悟:是“隔夜酒”惹的祸。他承认,头天晚上,他与亲友一起聚餐,喝了七八两白酒喝醉了。没想到第二天下午开车,自己觉得已经清醒正常了,可血液里还含有酒精,被查出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刘某被警方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不开车,这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喝酒后,每人的身体体质不一样,分解酒精的速度也不一样,尤其是喝醉酒后,应尽量多休息一段时间后再开车。酒驾危险,很多血淋淋的事例警示着大家,请驾驶员朋友要牢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