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发科 代圣伟) 10月16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执法人员通过大队数字执法室查缉布控系统大数据筛查得知,一辆高频次通行的车辆在S21江习高速公路傅家收费站上道,极有可能在G93成渝环线高速江津南收费站下道。 10时02分许,通过实时跟踪,这辆白色的渝A籍小型轿车在江津南收费站下道口出现。随即,执法人员上前对其依法开展调查。经现场询问乘客,车上4名乘客与驾驶员黄某均不认识,而且双方约定乘车费用每人20元,其中有1人已经通过现金的方式支付了约定的乘车费用。其余3名乘客约定是到达目的地再将乘车费以微信方式支付给驾驶员。 执法人员对涉嫌非法营运的驾驶员黄某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现已办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