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大渡口区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例行路政巡查,当巡查到省道S105袁茄路时,发现公路旁一桥墩上悬挂着一个简易广告牌,上面写着“金豆饭庄”。执法人员遂循着广告牌指定的方向找到了该饭店。 饭店老板称,自己的店就在巷道里面,巷道又拐弯抹角的,广告牌也是临时起意制作的,悬挂广告牌的目的就是想过路司乘人员进店照顾生意。知晓情况后,执法人员当场告知饭店老板,该桥梁属于跨越公路的设施,在桥墩上私自悬挂广告牌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经过执法人员普法宣传后,饭店老板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拆除了广告牌,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认识到了错误。对此,大队考虑到饭店老板违法行为轻微,且能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未造成危害后果,对其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