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隆题记’石碑周边的乱石清理后,就没有被损毁的危险了。”近日,綦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对一起市级文物保护案开展“回头看”时,见屹立在长江一级支流綦江边800多年的摩崖石碑安全了,心头的石头也跟着落了地。 (检察官对“李绍隆题记”开展“回头看”) 今年5月初,綦江区检察院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赶水镇铁石垭村綦江边有一石碑,名为“李绍隆题记”,不仅周围杂草丛生,还有大量弃石自石碑上方的210国道处倾倒而下。 经了解,“李绍隆题记”为南宋绍兴十七年(1147年)李延昌(字绍隆)所刻摩崖石碑,高约4米、宽约3.5米,距今已有876年历史,又因刻有100个楷体大字,当地俗称“百字石”。碑上大字至今清晰可见,为研究宋代名人志士活动提供了实物依据。2003年5月,“李绍隆题记”石碑被重庆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雨季马上就要来了,这些弃石极有可能形成一股小型的泥石流,会对‘李绍隆题记’造成毁灭性的损害,而且还会影响下方的河流安全,必须马上进行有效处置。”检察官饶光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她立即带领干警进行现场勘察,由于石碑位于一斜坡底端的河道旁,地形地貌较为复杂,周围无其他小路可供人通行,干警们通过无人机拍摄画面看到,周围弃石覆盖了整个山坡,对石碑造成不小的威胁。 如此大量的弃石为何会存在于此?又存在了多久?饶光兰和同事们随即走访了当地村委会和群众。原来,河道附近的村民建房施工,为图方便省事,将挖取的碎石泥土就近倾倒于此,一堆就是数月之久。 5月10日,綦江区检察院向綦江区文旅委和赶水镇政府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采取措施确保文物和河流安全。期间,为加快整改落实,该院还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召开现场协商会,群策群力商讨最优解决方案。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单位迅速行动,对被破坏的土地进行回填、平整,播撒草种,在雨季来临之前完成了整改。同时,为杜绝违法倾倒弃石的情况再次发生,赶水镇政府还在210国道沿线设置了安全防护栏,增设文物保护标识牌。 綦江区有很多文物都位于江边,与当地生态环境融为一体,为进一步健全长江文物保护制度,綦江区检察院协同该区文旅委研究出台《建立加强文化遗产领域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协同治理,让文物“活”起来,让历史看得见,让文脉传下去。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