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一大队在进行无人机下半年建控区覆盖检查时,通过对比发现,九永高速18KM+230M(来凤与三合之间)处有差异,道路下方涵洞处疑似有挖掘和铺设管道的痕迹。经进一步调查,该地点确有施工队伍在施工,经核实,该施工现场无施工备案,执法人员对此展开了调查。 执法人员了解到,该施工现场业主方是璧山天然气公司,具体施工方是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高速执法部门随即联合璧山区交通局约谈了该公司。经了解,施工原因是高速施工占用了原有天然气管道,为保障周边居民用气,施工方便自行抢先挖好沟槽,铺设了管线,但在施工前遗漏了报请审批这一关键环节。 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贯彻“说理式”执法理念,对施工方想尽快恢复通气表示理解,同时也耐心向业主方和施工方解释,该施工穿过了高速公路下方涵洞,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市交通局审批备案,通过专业人员审核,并安排交通执法队伍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巡查管理,确保施工方案不会影响到涵洞和高速公路正常使用,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交通执法联合璧山区交通局约谈璧山天然气公司) 涉事单位表示认识到了工作失误,愿意接受处罚。由于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重庆市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1项的一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暂停施工,申请施工许可,并对其给予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