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肖竹君)近日,大足区法院审理一起因邻里争执引起的健康权纠纷,判决原告承担四成责任,被告承担六成责任。 2022年10月,原告席某拉了一车石子堆放在路口准备修路,被告高某见此,认为原告席某阻碍交通,与其产生争执。过程中,双方由口头争执逐渐演变为互扔石头,席某右手被石头撞击,导致右手桡骨远端骨折,尺骨茎突骨折,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8.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与人交往中应谨言慎行,理性控制自己的情绪,并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具有一定的预见认知。双方在石子堆放一事中均未保持理性克制,互扔石头导致原告受伤,双方均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结合本案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4.9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