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金融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课题组召开开题论证会

时间: 2023-10-30 来源: 成渝金融法院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10629

△开题论证会现场

10月26日,成渝金融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中标的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开题论证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唐力,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黄坚平致辞;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二级高级法官葛洪涛,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燕,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前常务副院长周友苏,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宗宇,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盛学军,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兴权,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侯东德,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丹到会点评指导;两家单位课题组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参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成渝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东宁主持会议。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成渝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东宁主持开题论证会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唐力致辞开题论证会

西南政法大学唐力副校长在致辞中向与会专家领导表示感谢,并指出,2023年7月10日,成渝金融法院与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渝金融法院何东宁院长与西南政法大学林少伟教授作为本次课题主持人联合申报的《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正是院校双方合作的重要成果。

下一步,双方将在加强科研合作、强化学术交流、建立大数据平台、促进人员交流、共建实践教育基地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各自在司法审判实务和法学教育研究方面的优势,促进司法审判实务与法学理论研究良性互动,不断开创院校合作新局面,携手推进法治建设,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法治保障。

△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黄坚平致辞

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黄坚平表示,将与课题组保持密切联系并提供充分保障,确保课题研究按计划推进。

课题汇报与点评

成渝金融法院综合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彭芳代表课题组,报告了课题前期研究工作的准备情况,并就选题背景和意义、研究对象、总体思路、总体框架、研究路径以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介绍,同时明确了课题主要阶段性成果转化形式,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推进课题进度。与会专家听取汇报后,对课题推进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二级高级法官葛洪涛

葛洪涛法官详细介绍了课题选题背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研究方向和研究思路,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课题研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针对纠纷类型提炼出一般理念,使纠纷类型之间的划分具有清晰的底层逻辑关系;二是要聚焦问题,增加新类型的业务;三是要尊重金融规律,加深对交易结构和交易功能的了解;四是要立足金融国际化,了解域外相关立法规定和司法政策。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燕

李燕教授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课题组应从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角度确定课题的定位和目标——实现商业银行和客户纠纷类型的可视化;二是掌握好课题的研究主线,通过主线来勾勒出课题的整体框架;三是进一步优化调研方式,增加电子问卷等研究方法来保证研究成果呈现。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前常务副院长周友苏

周友苏副会长对课题的价值、设计、方案和预期成果等方面作出肯定,并以“四个挖掘”提出建议:一是要在调研过程中善于从现状挖掘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要在法律适用方面善于挖掘既有法律规定的弊端;三是要善于挖掘研究的新视角;四是要善于从法院或司法审判的角度挖掘新的裁判理念。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宗宇

宋宗宇教授从研究视野、研究范围、研究方法、成果形式四个方面给出了详细建议,他表示,要兼顾行政管理的适用,要聚焦、凝练问题,注重新的问题,要扩大调研区域,拓展调研对象,完善调研方法,开阔调研眼界。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盛学军

盛学军教授从类型化纠纷、刑民交叉的规则依据及监管规章的适用路径等方面提出建议,他表示,要注意前沿、交叉或争议较大的案件纠纷,以及纠纷类型的内涵和外延问题,进一步深化刑民交叉的规则依据研究,重点关注法源或规范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兴权

曹兴权教授分别从宏观与微观的视角提出建议,他表示,不仅要重视法律适用的技术层面,还要重视政策层面;在微观方面,建议拓展调研的区域和单位,可以考虑从习惯的角度来研究司法裁判中监管规章如何适用的问题。

△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侯东德

侯东德教授从调研广度和深度、成果形成、研究方法、研究范围、课题团队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细致的建议,建议课题组拓宽调研广度,提升调研深度;在成果形成方面建立类型化数据库;明确问题的来源和详实考证,拓展研究范围。

△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丹

杜丹专委就课题研究范围、类型化问题、主体问题等提出了具体建议,要明晰研究范围,明确纠纷类型选择标准,总结相应类型的裁判理念和裁判规则,同时可以从主体的角度考虑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进行优化。

课题主持人总结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少伟

林少伟表示,认真聆听了各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深受启发,这些指导意见对接下来的课题调研方向、研究重点和内容范畴都大有助益,课题组将马上展开对本次论证会内容的梳理和学习,对各位专家的意见进行全面吸收后进一步优化课题的调研方向和内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成渝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东宁

何东宁院长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他表示,大家的点评指导意见科学精准、中肯客观、切实可行,既有思想的高度,也有理论的深度,还有实践的力度,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不仅对课题内容作了深入细致地剖析,也为后续研究提供了路径和方法参考。下一步,课题组将以本次开题论证会为契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细化完善课题调研实施计划及课题研究提纲,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在后续调研工作开展过程中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课题研究定位,确保课题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找准课题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课题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最高法院有关重点工作开展研究;

三是强化实证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法律适用问题的实践素材,努力为最高法院司法政策的出台提供有益支持;

四是抓好课题报告撰写工作,充分发挥两家的调研力量,提前谋划课题成果转化,确保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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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金融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课题组召开开题论证会

△开题论证会现场

10月26日,成渝金融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中标的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开题论证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唐力,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黄坚平致辞;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二级高级法官葛洪涛,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燕,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前常务副院长周友苏,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宗宇,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盛学军,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兴权,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侯东德,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丹到会点评指导;两家单位课题组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参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成渝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东宁主持会议。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成渝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东宁主持开题论证会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唐力致辞开题论证会

西南政法大学唐力副校长在致辞中向与会专家领导表示感谢,并指出,2023年7月10日,成渝金融法院与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渝金融法院何东宁院长与西南政法大学林少伟教授作为本次课题主持人联合申报的《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正是院校双方合作的重要成果。

下一步,双方将在加强科研合作、强化学术交流、建立大数据平台、促进人员交流、共建实践教育基地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各自在司法审判实务和法学教育研究方面的优势,促进司法审判实务与法学理论研究良性互动,不断开创院校合作新局面,携手推进法治建设,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法治保障。

△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黄坚平致辞

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黄坚平表示,将与课题组保持密切联系并提供充分保障,确保课题研究按计划推进。

课题汇报与点评

成渝金融法院综合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彭芳代表课题组,报告了课题前期研究工作的准备情况,并就选题背景和意义、研究对象、总体思路、总体框架、研究路径以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介绍,同时明确了课题主要阶段性成果转化形式,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推进课题进度。与会专家听取汇报后,对课题推进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二级高级法官葛洪涛

葛洪涛法官详细介绍了课题选题背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研究方向和研究思路,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课题研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针对纠纷类型提炼出一般理念,使纠纷类型之间的划分具有清晰的底层逻辑关系;二是要聚焦问题,增加新类型的业务;三是要尊重金融规律,加深对交易结构和交易功能的了解;四是要立足金融国际化,了解域外相关立法规定和司法政策。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燕

李燕教授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课题组应从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角度确定课题的定位和目标——实现商业银行和客户纠纷类型的可视化;二是掌握好课题的研究主线,通过主线来勾勒出课题的整体框架;三是进一步优化调研方式,增加电子问卷等研究方法来保证研究成果呈现。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前常务副院长周友苏

周友苏副会长对课题的价值、设计、方案和预期成果等方面作出肯定,并以“四个挖掘”提出建议:一是要在调研过程中善于从现状挖掘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要在法律适用方面善于挖掘既有法律规定的弊端;三是要善于挖掘研究的新视角;四是要善于从法院或司法审判的角度挖掘新的裁判理念。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宗宇

宋宗宇教授从研究视野、研究范围、研究方法、成果形式四个方面给出了详细建议,他表示,要兼顾行政管理的适用,要聚焦、凝练问题,注重新的问题,要扩大调研区域,拓展调研对象,完善调研方法,开阔调研眼界。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盛学军

盛学军教授从类型化纠纷、刑民交叉的规则依据及监管规章的适用路径等方面提出建议,他表示,要注意前沿、交叉或争议较大的案件纠纷,以及纠纷类型的内涵和外延问题,进一步深化刑民交叉的规则依据研究,重点关注法源或规范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兴权

曹兴权教授分别从宏观与微观的视角提出建议,他表示,不仅要重视法律适用的技术层面,还要重视政策层面;在微观方面,建议拓展调研的区域和单位,可以考虑从习惯的角度来研究司法裁判中监管规章如何适用的问题。

△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侯东德

侯东德教授从调研广度和深度、成果形成、研究方法、研究范围、课题团队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细致的建议,建议课题组拓宽调研广度,提升调研深度;在成果形成方面建立类型化数据库;明确问题的来源和详实考证,拓展研究范围。

△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丹

杜丹专委就课题研究范围、类型化问题、主体问题等提出了具体建议,要明晰研究范围,明确纠纷类型选择标准,总结相应类型的裁判理念和裁判规则,同时可以从主体的角度考虑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进行优化。

课题主持人总结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少伟

林少伟表示,认真聆听了各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深受启发,这些指导意见对接下来的课题调研方向、研究重点和内容范畴都大有助益,课题组将马上展开对本次论证会内容的梳理和学习,对各位专家的意见进行全面吸收后进一步优化课题的调研方向和内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成渝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东宁

何东宁院长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他表示,大家的点评指导意见科学精准、中肯客观、切实可行,既有思想的高度,也有理论的深度,还有实践的力度,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不仅对课题内容作了深入细致地剖析,也为后续研究提供了路径和方法参考。下一步,课题组将以本次开题论证会为契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细化完善课题调研实施计划及课题研究提纲,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在后续调研工作开展过程中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课题研究定位,确保课题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找准课题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课题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最高法院有关重点工作开展研究;

三是强化实证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法律适用问题的实践素材,努力为最高法院司法政策的出台提供有益支持;

四是抓好课题报告撰写工作,充分发挥两家的调研力量,提前谋划课题成果转化,确保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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