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万州区北滨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和一辆三轮车发生碰撞。民警调取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事故发生时,张某某正驾驶三轮车沿北滨大道由清江上城往北滨大道鼓楼四支路路口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北滨大道鼓楼四支路路口左转弯时,与杨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杨某某受伤。 经调查鉴定,张某某驾驶的三轮车系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无号牌三轮车,且事发地点禁止左转弯,张某某无视道路标线跨越双实线左转,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交巡警依法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某驾驶摩托车行经事发地点时,车辆速度超过限速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交巡警依法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