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工作中遇到一对不吸取教训的夫妻:一年前,丈夫与妻子开车同行时,丈夫因酒驾被江北区交巡警查处;当晚,两人同样开车同行,妻子也因酒驾被江北区交巡警查处。 10月28日凌晨1时5分,江北区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民警在洋河东路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时,一辆轿车缓慢向执勤点驶来。驾驶员打开车窗,一股酒气扑面而来。“你是不是喝酒了?请下车接受检查!”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控制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查发现,驾驶员饶某的丈夫于2022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北区交巡警支队查处。但她没有吸取教训,自己也酒后驾车,还达到醉驾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