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瑞丰 记者 杨雪)火灾发生时,防火门是阻止火势蔓延、防止烟气扩散的屏障,尤其是在公共安全的场所,更是守护人员安全的“生命之门”。11月6日上午,长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辖区某乡镇卫生院进行“回访”,发现新安装的常闭式防火门能自动关闭,上方亮着的安全出口指示灯也给群众增添了一份安全保障。 2023年5月,为排除消防安全隐患,长寿区检察院在辖区开展“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内5所乡镇卫生院进行摸排检查。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常闭式防火门未安装顺序器,闭门器遭受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呈现出半开状态,有的甚至未按标准在门框内灌注砂浆,难以达到完全封闭效果。 5月24日,结合调查结果,长寿区检察院正式对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应镇政府、区卫健委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并对辖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排查,做好常态化巡查检视工作,有序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医疗从业人员以及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 建议内容得到磋商人员一致认可,相关部门迅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督促涉案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消防标准,就检察机关指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漏洞逐一排查整改,清单化销号作业,成立检查小组对长寿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交叉检查督促,对暴露的问题立行立改,采取“定期巡查”的方式将该项巡视检查制度常态化,并结合重要节点,以实战演练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为强化督促落实,长寿区检察院邀请区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多次走进乡镇卫生院,实地查看诉前磋商意见落实情况,确保消防隐患不留死角。 “公共安全无小事。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以‘我管’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之‘都管’,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了坚实检察力量。”重庆市人大代表、长寿区中医院党委书记龚致平对该案办理成效肯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