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路宽敞、平坦,乘客站在货厢不会出问题。”这位货车驾驶员许某最终为自己的无知和侥幸受到处罚。 11月4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轩龙路巡逻时,发现前方行驶的一辆货车的货厢内站着一名男子。货车车厢违法载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并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许。据许某交代,当天,他驾车载工人张某去龙兴镇某工地收废品,为了上下货方便,出发前张某放着空着的驾驶室不坐,却偏偏翻进货箱站着。对此,许某想着龙兴这段路宽敞、平坦,张某站在货厢里应该不会出问题,便没有制止。不料,当许某驾车行驶几分钟至轩龙路时,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许某和张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诫他们货厢没有安全设施,不具备载客的条件,一旦发生意外,容易导致严重的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民警对驾驶员许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货厢载人的货车在陡坡、转弯、掉头时,容易引发货厢乘坐人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恶性交通事故,驾乘人员贪图方便或自以为不会出事,疏忽大意所付出的可能是生命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