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近日,渝北区交巡警查获一名女子酒后逞能,驾车几百米回车库的违法行为。 11月2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尚品路附近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女子驾驶白色小轿车缓缓驶来。经测试仪器显示,该女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05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询问女子喝了多少?她回答:“我只喝了三杯啤酒。” 经查,该女子姓王。当日19时许,王某和朋友在餐馆聚餐,期间喝了三杯啤酒。22时许,聚餐结束,王某觉得朋友喝得比较多,考虑到吃饭的地方离自己住的小区很近,便主动提出帮朋友的车开到她的小区车库停放。朋友提出喊个代驾,但王某坚称自己只喝了三杯酒,并且只有几百米路程,开车没问题,抱着侥幸酒驾。谁知,王某刚驾车上路,就被民警查获。 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她的驾驶证将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同时,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她将面临拘役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驾驶员饮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可能达到酒驾甚至醉驾标准,请大家自觉杜绝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