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法官,法院判决我已经履行完了,请你们赶紧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莫耽误我女儿结婚。”近日,已“失联”近4年的被执行人陈某匆匆从四川成都赶到重庆大渡口区法院提交结案申请,要求揭下自己“老赖”的标签。 时间回溯到2014年,陈某为他人200万元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对已经归还的本金和利息发生争议,加之涉及其他上千万元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在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市五中法院、四川成都武侯区法院、成都市中院进行了复杂的诉讼。 2019年1月,款项出借人张某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大渡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陈某履行连带归还款项的义务。大渡口区法院查封了陈某名下的车辆、股权和房屋,虽然已穷尽执行措施,但只有房屋具备执行条件。在依法拍卖掉陈某名下的一套房屋后,案件不得不“终本”,陈某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已经“失联”多年的陈某为何突然现身,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呢? “我女儿的男朋友说我是老赖,名单不解除连我的面都不见。我女儿今年35岁了,耽误不得了,算了算了,法官你赶紧跟申请人核实了把我信息撤下来嘛……”原来,陈某十分担忧自己的老赖身份会对女儿的婚事造成不利影响,迫于压力,便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并按照和解协议将尾款全部打入了指定账户,至此双方之间涉及的债权债务纠纷全部了结。 在收到相关文书并向申请执行人核实情况后,承办法官依法及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陈某的强制措施。 法官提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仅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还可能对家人造成潜在影响。广大被执行人应以此为戒,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