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但依然有人或安全意识不强,或侥幸心理作祟,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头盔,或是“带”而不“戴”,让头盔成为摆设。 近日17时许,段某驾驶摩托车在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被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追尾发生碰撞后,摩托车又将赵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及段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段某由于在驾驶摩托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其没有系牢头盔搭扣,仅“做做样子”,结果发生事故时,头盔飞落在地头部受撞击,最终伤了自己。 交巡警提示:头盔虽小,作用很大!请广大群众切记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切勿让头盔成为摆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