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璇)为深入推进冬季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11月以来,璧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结合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失驾”人员集中整治行动,严防交通安全隐患。 11月7日下午,民警在检查渝AS***G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的驾驶证时,发现其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换证。经查,张某驾驶证有效期已于2023年3月30日截止。 11月8日上午,民警在丁家街道惠民路检查渝D2***3号轻便二轮摩托车时,发现驾驶人周某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经查,周某于2022年3月12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 11月2日下午,民警在璧青路检查渝DU***8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曾某驾驶证状态为注销。经查,曾某驾驶证有效期已于2018年2月8日截止,因曾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未换证,已被依法注销。 11月2日下午,郭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在中央大街被交巡警支队民警当场查获,郭某驾驶证为注销状态。经查,郭某驾驶证有效期已于2007年3月27日截止,因郭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未换证,已被依法注销。 交巡警提醒:失驾人员不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他们已掌握驾驶技能,并且大多已养成驾车出行的习惯。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失驾人员的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不仅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更侵害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请失驾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守法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