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秀山县公安局在市经侦总队指导下,围绕“捣窝点、打团伙、摧网络”的整体目标,以“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为中心,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工作,对非法经营燃(油)“黑气”实施重拳打击。前不久,该局通过前期缜密侦查,摧毁倪某等5人非法经营“黑气”的销售网络,查获14个非法经营窝点,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燃(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实现“零”突破。 据悉,秀山县公安局党委将打击整治“黑气”工作纳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成立多警种协同作战的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协调政府多部门召开工作会,分析解决燃气油气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中遇到的新问题、新困难,推动专项打击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先后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协同主管部门对全县开展全覆盖式燃(油)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天然气基础设施、电气管线、消防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对加气(油)站点开展安全检查231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2起,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对2000余条个人购买散装汽油信息进行核查;对运输燃气油气的企业开展源头安全检查3次,排查运输燃气油气车辆39辆;累计列管纳入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单位范围餐饮企业15家,检查餐饮场所22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4起,开展餐饮场所消防培训15家次,通过全覆盖式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今年6月,秀山警方在常态化巡防中发现一面包车涉嫌非法运输液化气线索。民警联系秀山特殊的地理位置特征,推断此线索可能蕴藏着一条较大的违法利益链。 为确保万无一失,经侦民警循线追踪,并在经侦总队指导下认真谋划确定侦查方案,协作联动多警种多线出击,摸排出隐藏在该县数个乡镇的14个非法经营液化气窝点和主要涉案人员。近日,倪某等5人非法经营液化气销售网络被摧毁,14个非法窝点被查获。 经查,自202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倪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液化气业务,使用不合格气瓶充装、销售瓶装液化气,以每瓶100余元的价格先后从邻县某液化气供应站购买了6000余瓶液化气,使用面包车运输至秀山龙池、官庄等乡镇,以每瓶130元的价格销售,销售金额86万余元,非法获利1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倪某已被移送起诉,其余4名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秀山警方提示: “黑气”,是指无证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在非法经营网点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经营者经常使用过期瓶或报废瓶,甚至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盗用或假冒正规燃气企业的钢瓶,以“低价”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购买,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黑气”气量不足、短斤缺两,气质不合格,同时,利用超期瓶、报废瓶充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使用“黑气”一旦发生事故,后期难以维权。 燃(油)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遇到火星极易发生火灾或者爆炸事故,未取得行政许可从事瓶装液化气充装、运输、销售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广大群众如发现类似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拨打110电话报警。 姚华顺 通讯员 贾秀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