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行经无灯控路口时,要提前减速观察,礼让通行。近日,驾驶员吴某驾车通过无灯控的十字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导致两车相撞,承担全责。 11月15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悦礼路与马头山路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事故现场看见,路口两辆面包车相撞,两车车头和车身均有不同程度受损。两车司机争执不下,都说对方速度太快了,认为此次事故是对方的责任。 民警一边勘察现场,一边指挥疏导道路交通。随后,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面包车驾驶员吴某驾车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未让右侧道路来车先行导致。事故当天,吴某在平台上接到一个送货订单,由于时间比较紧急,为了按规定时间到达,吴某一路驾车飞驰。当行驶至悦礼路与马头山路路口时,他没有减速观察,踩着油门不放松,加速驶入路口,右方道路有一辆面包车同时驶入,吴某以为对方见到自己速度较快会停车让行,却不料两车距离越来越近,两车撞在一起。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此次事故是吴某驾车通过无灯控或交巡警指挥的路口时未注意观察且礼让右侧来车先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3000余元。民警对吴某进行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他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们在驾车时一定要谨记“降速、控距、亮尾”等三大安全措施。在经过无灯控或交巡警指挥的路口时要随时注意观察路口车辆通行情况,并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指引减速慢行,自觉礼让过往车辆和行人,保障自身出行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