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一堃)近日,驾驶员贾某为了让表姐坐自己的新车,抱着侥幸酒后驾车上路,结果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处罚。 11月14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在木兰路设卡开展酒驾整治时,一辆银黑色小轿车驶来,该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发现该车内除了驾驶室的一名男子外,副驾驶还坐着一名中年女子,该女子一直在说:“早知道这样,我就自己打车了。”车内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酒气,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该车驾驶员贾某交代,11月14日,他刚提了新车的第二天,驾车去龙兴吃席,期间喝了一杯啤酒。饭后,表姐要返回单位上班。他坚持要表姐坐一坐自己的新车,驾车送表姐去上班。结果,刚上路行驶不久,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贾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该驾驶员说明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因贾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贾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扣证6个月(禁驾半年)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