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行车途中保持安全车距,是安全出行的重要保障,尤其是遇上下雨天,视线不佳,驾驶员更要注意加强路面观察,减速慢行。 11月17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接到报警称,紫荆路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民警赶往现场后发现,一辆灰色越野车车头受损,在其前方的银色轿车车尾受损。 经调查,当天,越野车驾驶员李某驾驶车辆沿紫荆路行驶。当车行驶至红土地转盘信号灯时,前车减速准备停车等待信号灯。由于跟车太近,加上雨天路面湿滑,李某刹车不及,发生追尾。所幸双方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李某在同车道行驶中,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两车的修理费用。同时,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雨天路面湿滑,制动距离变长,容易发生追尾事故,行车途中请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跟车太近。遇有暴雨视线极差时,应当开启相应灯光,提示周围车辆注意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