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胜家 王发科)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在开展高速公路建控区合法性筛查时,发现S21江习高速公路四面山互通桥下区域堆放了大量柴禾及杂物,严重威胁桥梁结构和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开展走访调查,确认系附近村民张某堆放。“桥下空间宽敞,还能遮风挡雨,为什么不能放在这里?”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张某情绪激动地发问。执法人员一边安抚张某的情绪,一边耐心地开展普法宣传,消除张某的疑虑。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执法人员详细向村民张某普及《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将当前正处于秋冬季节,在桥梁下存放大量秸秆堆积物,如不及时清理,一旦遇到火源引发火灾,将严重威胁公路桥梁的安全的危害性后果一一指出。 经执法人员耐心说理普法,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张某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积极进行整改,执法人员根据裁量基准,认定张某符合“轻微免罚”条件,并根据程序让其签署了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在“说理式”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了解到张某手部不便,家中也无其他成年亲属的情况后,主动帮助其搬离堆放的柴禾和杂物,张某也对执法人员的暖心帮助表示了感谢。 下一步,七大队将持续开展路域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增强高速公路沿线居民爱路护路意识,全力推动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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