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近日,渝北市民薛某与朋友聚餐后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在金玉路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薛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他将是法律的严惩。 11月27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金玉路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时,一辆小型轿车停车接受检查,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便立即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8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将其带至渝北区人民医院抽血化验。 经查,该驾驶员姓薛。当晚,薛某和朋友在渝北区凯歌路某饭店吃饭,期间薛某喝了几瓶啤酒,吃完饭后,薛某认为自己只喝了几瓶啤酒,头脑还比较清醒,开车回家没问题。于是薛某告别朋友,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当他驾车从凯歌路往金玉路方向行驶,结果正好被在金玉路上设卡的民警查获。 民警对薛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薛某涉嫌危险驾驶,已被立案调查,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驾照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会对他人带来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挑战法律底线,以免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