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交巡警周家坝大队民警巡逻至G318国道上坪段时,一辆行驶中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因驾驶人没戴安全头盔引起了民警注意,于是立即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靠近摩托车驾驶人舒某某时,舒某某神色慌张,眼神躲闪一股刺鼻的酒精味。“你喝酒了?”民警询问道,舒某某称没有喝酒,是中午亲戚家办酒席,不小心把酒洒在衣服上了。 民警立即对舒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4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面对铁证,舒某某承认了自己喝酒的事实。抱着不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舒某某骑着摩托车回家,还忘了戴头盔,没想到被巡逻的交巡警查个正着。 交巡警依法对舒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6月的处罚;对舒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