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执法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 2023-12-0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37869

□ 周清茂 吴成均

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前沿阵地,是最基层单位和多功能的战斗实体,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派出所执法能力的高低和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民警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由于基层派出所警力少,工作量大,任务重,在执法质量方面仍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现笔者就当前派出所在执法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几点看法:

派出所执法质量存在的问题

接处警不规范,易引发炒作。接警规范,处警及时,是办好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派出所少部分民警接警时,不问明情况,处警不及时,语言不规范,着装、携带装备及人员结构等方面不符合要求,易引发炒作,甚至引发信访投诉。

调查取证不及时,致案件久拖不决。案件受理后,要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为案件的正确处理打下基础。一些民警案件调查不及时、不全面收集固定证据,致使部分关键证据灭失,使一些案件尤其是伤害案件久拖不决。

执法行为随意,违反法定程序。如在办理伤害案件时,伤情照片不用比例尺固定拍照,扣押作案工具不呈批,不作笔录,拿回来一放了事,群众上门报警,违反“三个当场”,立案后不进行告知,辨认现场不邀请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处罚裁决书不在法定期限内送达等。

文书制作不规范,案件质量偏低。呈请报告不按规定的要求制作,法律依据引用不当,有的法条引用错误,有的未引用到条款项,文书内容叙事不清,救济权利不告知,文书未加盖公章等。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执法观念陈旧,重数量,轻质量。一些民警在绩效政绩观的驱使下,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为了完成量化任务,调查走形式,处罚搞变通,牺牲执法质量。

民警素质能力不强。一些民警学习不主动,不积极,办案水平低,综合能力差。遇到案件,不思考,不去查询相关规定,不积极全面收集证据材料,而是凭习惯办案,导致错误频出。

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现在公安机关任务越来越繁重复杂,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警力少,部分单位民警的年龄和知识结构配置不合理,不能有效地形成合力,影响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观念。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衡量公安队伍综合素质的基本标准。全体民警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重视执法质量的要求上来。所领导要起到带头作用,把重视执法质量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要带头遵守规则,重程序、重质量,起到标杆和模范带头作用。办案民警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使其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优化培训方式。实施老带新、强带弱的“警师制”,派出所业务骨干定期到法制部门跟班轮训,法制部门经常到派出所“送教上门”,面对面、点对点,有的放矢开展执法培训。鼓励办案民警参加旁听庭审。通过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进一步提高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方式,按照面向实战、讲究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新法学习、案例评析、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形式,使广大基层民警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切实提高民警的履职能力。

抓执法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率,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途径。区县公安(分)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出台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如《案例评析制度》《疑难案件研究办法》《瑕疵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制部门可每月开一次案件评析会,召集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对案件进行评析,对于办理成功、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予以总结推广,让大家从中汲取经验。对于发现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找出不足,让大家引以为戒。同时法制部门要针对案件性质、证据、程序、处理等方面存在争议或容易产生执法过错的各类疑难刑事、行政案件,可不定期地召集相关办案单位和人员一起进行研究,防止发生执法过错和偏差,做到依法、及时、公正地处理各类案件,提高基层民警的办案水平。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执法常态监督机制。法制部门可以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突击抽查等手段,强化执法监督。特别是个案监督,将每起案件纳入监督范围,从实体到程序,从办案人员到审核人员,全方位、全流程进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督察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主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针对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存在执法过错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及时进行处理,以期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作者单位 彭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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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执法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周清茂 吴成均

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前沿阵地,是最基层单位和多功能的战斗实体,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派出所执法能力的高低和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民警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由于基层派出所警力少,工作量大,任务重,在执法质量方面仍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现笔者就当前派出所在执法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几点看法:

派出所执法质量存在的问题

接处警不规范,易引发炒作。接警规范,处警及时,是办好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派出所少部分民警接警时,不问明情况,处警不及时,语言不规范,着装、携带装备及人员结构等方面不符合要求,易引发炒作,甚至引发信访投诉。

调查取证不及时,致案件久拖不决。案件受理后,要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为案件的正确处理打下基础。一些民警案件调查不及时、不全面收集固定证据,致使部分关键证据灭失,使一些案件尤其是伤害案件久拖不决。

执法行为随意,违反法定程序。如在办理伤害案件时,伤情照片不用比例尺固定拍照,扣押作案工具不呈批,不作笔录,拿回来一放了事,群众上门报警,违反“三个当场”,立案后不进行告知,辨认现场不邀请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处罚裁决书不在法定期限内送达等。

文书制作不规范,案件质量偏低。呈请报告不按规定的要求制作,法律依据引用不当,有的法条引用错误,有的未引用到条款项,文书内容叙事不清,救济权利不告知,文书未加盖公章等。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执法观念陈旧,重数量,轻质量。一些民警在绩效政绩观的驱使下,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为了完成量化任务,调查走形式,处罚搞变通,牺牲执法质量。

民警素质能力不强。一些民警学习不主动,不积极,办案水平低,综合能力差。遇到案件,不思考,不去查询相关规定,不积极全面收集证据材料,而是凭习惯办案,导致错误频出。

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现在公安机关任务越来越繁重复杂,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警力少,部分单位民警的年龄和知识结构配置不合理,不能有效地形成合力,影响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观念。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衡量公安队伍综合素质的基本标准。全体民警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重视执法质量的要求上来。所领导要起到带头作用,把重视执法质量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要带头遵守规则,重程序、重质量,起到标杆和模范带头作用。办案民警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使其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优化培训方式。实施老带新、强带弱的“警师制”,派出所业务骨干定期到法制部门跟班轮训,法制部门经常到派出所“送教上门”,面对面、点对点,有的放矢开展执法培训。鼓励办案民警参加旁听庭审。通过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进一步提高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方式,按照面向实战、讲究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新法学习、案例评析、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形式,使广大基层民警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切实提高民警的履职能力。

抓执法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率,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途径。区县公安(分)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出台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如《案例评析制度》《疑难案件研究办法》《瑕疵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制部门可每月开一次案件评析会,召集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对案件进行评析,对于办理成功、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予以总结推广,让大家从中汲取经验。对于发现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找出不足,让大家引以为戒。同时法制部门要针对案件性质、证据、程序、处理等方面存在争议或容易产生执法过错的各类疑难刑事、行政案件,可不定期地召集相关办案单位和人员一起进行研究,防止发生执法过错和偏差,做到依法、及时、公正地处理各类案件,提高基层民警的办案水平。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执法常态监督机制。法制部门可以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突击抽查等手段,强化执法监督。特别是个案监督,将每起案件纳入监督范围,从实体到程序,从办案人员到审核人员,全方位、全流程进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督察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主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针对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存在执法过错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及时进行处理,以期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作者单位 彭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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