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良智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背景下萌发、成长、形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应用、检验、升华,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基础上的飞跃,宣示了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与时俱进,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地方法治化也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有效路径。目前全国许多地方都开展了地方法治化的成功实践,它是国家法治原则和基本法治制度在地方上的具体化,同时也是法治制度在最前沿层面的实践创新。 我国是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国家,各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人口基本素质都存在明显差异,目前我国还缺乏法治的制度传统和文化传统,对于法治,无论是在观念还是制度层面,以及运行机制方面都亟待进一步完善。在这样一个国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底该如何建设确实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基于现有的经验,笔者认为,地方法治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效途径。所谓地方法治化是指区域性共同体在国家法治的基本框架内,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就依法限制公共权力、保障公民自由与权利、调节各领域社会关系所作出的建设性努力及其相应的具体制度安排。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深植根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深刻转变。从“两个大局”来看,全面依法治国是进入新时代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从“两大奇迹”来看,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创造“两大奇迹”的重要实践经验和制度密码。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谋篇布局,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重大突破。从战略谋划的高度来看,全面依法治国之“全面”,就是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去统筹谋划。从协调推进的力度来看,全面依法治国之“全面”,意味着在工作部署层面要将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从法律体系转到全面的法治体系建设来加以有力推进。从发展层次的深度来看,全面依法治国之“全面”,还意味着要在更深层面上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系统回答了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逻辑严密、科学完整的思想体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从根本政治方向、重大工作部署和高素质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层层展开,在结构上有序排列、环环相扣、相互贯通,共同构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规划图、路线图和施工图,既是重大工作部署,也是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科学立法是前提条件,严格执法是关键环节,公正司法是重要任务,全民守法是基础工程。“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则是从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角度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重要要求,必须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作者单位 铜梁区公安局围龙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