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腿部残疾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开州区人民法院盛山法庭法官三次上门走访,用心用情为这位残疾人梁大爷化解多年的烦心事儿。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当天,开州区法院对梁大爷进行回访,加强对残疾人群体司法保护。 事情追述到多年前,原告陈某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梁某离婚,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了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其后,双方一直分居生活至今。6月底,原告陈某再次以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和被告梁某离婚。被告梁某因早年打工时出了事故左腿被截肢,行动要靠器械辅助,行走非常不便,难以到庭参加诉讼。 考虑到本案被告是残疾人,为充分保障其权利,法官在送传票、调查取证、宣判三个时间点,先后三次到被告家中走访,主动了解其想法,释法明理,加强正面引导。经过沟通,法官了解到被告内心其实也想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但担心未来的生活没有保障迟迟不愿意离婚。 了解到症结所在,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的两个儿子,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书面赡养协议,明确由两个儿子对被告轮流照顾和加强经济保障,打消了被告诸多顾虑。法官的耐心和关心感动了被告,让其从开始对不幸的生活和婚姻的失望、对法院的不理解到慢慢解开心结,最终同意离婚,跟法官握手并由衷道谢。 该案件于10月27日宣判双方离婚,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服判息诉。虽然诉讼已经结束,但开州区法院依然持续关注梁大爷的生活,持续开展回访,督促梁大爷的两个儿子履行赡养协议。 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晏星 边俊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