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11月17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在余松路设置卡点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白色越野车驶入检查站,民警对驾驶员张某进行检查,发现其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张某测试结果为4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发现,2020年,张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 经调查,当日晚,张某驾车到餐馆与朋友聚餐,期间饮用一瓶啤酒后,张某提前离开准备回家。因餐馆离家不足三公里,张某觉得距离很近,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不料车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还将付出沉重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家庭成本;与初次酒驾相比,“再次酒驾”面临的法律后果更加严重,请机动车驾驶员要时刻对自己敲响警钟,避免再次犯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