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10月17日,我市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前改革推进情况如何,如何在推行改革中有效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昨(6)日,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这些问题一一得到了解答。 3月29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被纳入“准备启动一批”重大改革项目。为努力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基层治理标志性成果,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制定并印发《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个部分。在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细化了2023年、2025年、2027年三个时间节点的改革目标。在主要任务部分,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即明晰执法事项、统筹执法力量、创新制度机制、强化数智引领、加强协调监督。在组织实施部分,明确了工作责任、实施步骤、工作保障和总结提升等内容。 “此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特点,集中体现在‘四个综合’。”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种及灵介绍称,厘清“一张清单”,推动执法事项综合,构建了“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清单,确保执法事项放得准、用得好;重构“一支队伍”,推动执法力量综合,推动区县行政执法部门以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的执法力量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实现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建“一套机制”,推动执法方式综合,以及打造“一个应用”,数字赋能推动综合。 市司法局副局长殷洁称,自《实施意见》印发以来,市司法局在一个改革实施意见、两张执法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印发了改革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指导意见、案件移送工作指引、执法协调工作指引、执法监督工作指引、执法社会评议工作指引6个配套制度,全面形成了“1+2+6”的制度体系。同时,组织各区县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首批实施改革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业务骨干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82次,培训1390余人(次)。全市38个区县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均已制定本区域改革方案,41个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镇街均已公布实施法定执法事项、赋权执法事项清单,平均承接赋权自选事项34项,有效扩权赋能;推动83名区县部门执法人员下沉至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镇街,分片驻地指导、共同执法,进一步改善镇街改革初期执法能力薄弱问题。自11月1日41个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镇街正式开始执法办案以来,纠正了一批占用消防通道、乱搭乱建等基层常见多发但此前又无权处罚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将进一步总结首批实施改革镇街的经验,同步迭代优化数字应用,按照既定工作时序,确保2023年年底前全市所有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面铺开。 为有效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市司法局还抓住“赋权”关键点,采取“通用治理场景事项”必领与“治理需求差异事项”自选相结合的方式,在镇街辖区范围内的各种执法力量将接受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和指挥,实现镇街层面“问题发现—任务分配—协同执法—评价反馈”治理闭环。推动基层行政执法由过去“以条为主、各自为阵”向“条块结合、整体治理”转变,切实助力“基层的事基层办、基层的事有人办”。 “这一次改革的最大辨识度就是和数字重庆建设深度融合,将改革与数字应用同步谋划。”种及灵说,目前,“执法+监督”数字应用镇街处罚办案模块已上线试运行,并在“渝快政”上发布了“掌上执法”移动应用,开发出现场实时取证、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罚款一键扫码缴纳等功能,从试点情况来看,已实现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时间由平均30分钟缩短至10分钟,从现场取证到在线罚缴“一站式”办结;普通程序案件办理环节从20余个精简至12个以内,程序性办理时间由平均2天缩短至4小时。 此外,将坚持监督与改革同频共振,同步推进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建立镇街执法效能评价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扎实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检查、案件督办,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从而有效保障镇街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