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凡)黔江区濯水古镇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过去,因法定行政执法权覆盖不足,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委托执法空白,加之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了的看不见”现象尤为突出。作为全市第一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单位,黔江区司法局采取“三个抓”解决“三问题”,推进濯水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抓人员配备,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此前,镇综合执法大队只有6名执法人员,受管理区域点多面广、事务繁杂影响,存在“小马拉大车”问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4个区级部门、11名执法人员下沉到濯水镇,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实行“区属乡用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派驻人员均持有综合行政执法证,大多数下沉执法人员有5年以上的基层行政执法经验,确保下沉后能立即投入执法工作,基层执法力量得以充实,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 抓权责厘清,解决执法权限不够问题。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黔江区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梳理濯水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推动区级相关部门采取直接赋权、委托下放两种方式,把基层管理“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乡镇。目前,濯水镇承接区级部门下放执法事项24项,依法接受委托执法事项72项。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一张清单管权责、清单之外无权力”,提升了综合行政执法的精细度,对各类违法行为“看得见、管得了”。 抓执法培训,解决执法能力欠缺问题。此前,镇执法人员承担了农业、环保、市政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但由于各条线适用依据、程序各有不同,镇执法人员逐一掌握难度较大。为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黔江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专题培训,培训内容覆盖城市管理、消防应急、交通运输3大类,目前已举办集中培训3期。同时,下沉区级执法力量积极做好“传、帮、带”,采取“首案共办”、现场业务指导等方式,有效解决了镇执法人员能力不足问题,提升了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