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期,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各支队联合属地公安机关集中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查处一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严守年末安全关。 12月13日凌晨4时5分,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秀山大队在开展专项检查时,查获一起利用夜色掩护实施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经核查,驾驶人段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从湖南浏阳转运500余件烟花爆竹到四川广安,不料被重庆交巡警查获。目前,该案已移交至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处置。 12月11日,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北碚大队接报警称,一辆皖籍小型厢式货车涉嫌非法装运烟花爆竹,正由合川开往重庆中心城区。民警随即在G75北碚收费站将该车拦截,经进一步核查,该车货厢内装满了烟花爆竹。驾驶员神色慌张,说话吞吞吐吐,始终无法出示有效证件。目前,该案已移交至北碚区公安分局办理。 12月11日20时,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长寿大队在开展夜间专项检查时,查获唐某驾驶的车辆内载满烟花爆竹。经询问,唐某从事货拉拉运输工作,当日受人委托,从梁平区载运一车烟花爆竹至长寿区。唐某明知该行为违法,却抱着侥幸心理接受了委托,没想到途经高速收费站时被当场查获。目前该案已移交至长寿区公安局处理。 (警方现场查获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普通车辆运输,不仅违法,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运输烟花爆竹应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经公安机关许可,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驾驶员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所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等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