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书军 记者 饶 果)常言道,“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近日,奉节一男子饮酒后驾车被查获,一次性被记21分、罚款1500元。 当天,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人和街开展夜查。在检查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身上有酒气,遂对驾驶员袁某刚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同时,民警在询问中发现,袁某刚所持驾驶证为A2驾驶证,还存在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袁某刚交代,当晚,他与好友聚餐时喝了几瓶啤酒。饭后,他想着晚上应该没有交巡警查酒驾,于是心存侥幸驾驶好友的二轮摩托车回家,骑行至人和街时被正在夜查的交巡警查个正着。 最终,袁某刚因酒驾、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记21分、罚款1500元,驾照暂扣半年,并需重新参加科目一的学习与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