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驾驶员罗某法律意识淡薄,嫌自己的车牌号不好记,随意给自己的摩托车更换号牌,终因无证驾驶套牌车上路被查,他将面临3000余元的罚款和行政拘留。 12月14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兴镇迎龙路巡逻时,查获一辆套牌车。该车外观、车架号和所挂车牌登记的参数均不相同,涉嫌套牌。 民警检查发现该驾驶员罗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立刻将这辆摩托车拖移扣留,并将罗某带到大队队部调查。 经查,该驾驶员罗某,在渝北龙兴上班。罗某称,为了上下班出行方便,他花了几百元购买了这辆二手摩托车。取车时,他觉得摩托车的原车牌号不好记,于是向老板提出换一块牌照,车行老板就给他找了一块旧车牌。罗某觉得这块旧车牌号码好记,于是就将此旧车牌装上。罗某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为了图方便,仍然侥幸驾车上路行驶,最终被民警查获。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罗某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5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刘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一定要依法获取相应驾驶资格,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号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的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隐患,切勿心存侥幸。一旦被查处,将受到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