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失驾”人员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而身为“失驾”人员,竟然还驾驶报废车上路,不得不说心真大。近日,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三中队在开展冬季交通安全突出违法专项整治中,查获一起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 12月3日19时许,许某某驾驶两轮摩托由丁市镇往酉阳县城方向行驶,行驶至丁市镇加油站路段时,遇到正在执勤的民警,民警在对其驾驶证进行核查时,发现许某某驾驶证已呈注销状态,而其驾驶的摩托车是在朋友处买的二手摩托车,经查也呈注销状态,已达到报废标准。 民警对许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对驾驶的摩托车依法收缴进行强制报废,同时对其驾驶证注销后驾驶摩托车及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失驾”及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驾驶人及时关注自己的驾驶证及车辆状态,一旦失去驾驶资格、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不要再驾驶机动车上路,同时尽快办理报废机动车相关手续,切勿心存侥幸,罔顾安全于不顾,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