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秀山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近日,秀山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座谈会,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本次座谈会。秀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涛到会并提出要求。 该县司法局局长刘安武就《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引(2.0版)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任务解读,要求相关单位对首批实施改革的中和街道执法事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报送市专班。各乡镇(街道)应与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于12月31日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一件事”执法应用主题场景;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要在12月31日前制定细化明确下沉执法力量“县属乡用共管”办法,制定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待遇等制度。各单位就工作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根据工作分工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进行下一步工作谋划。 刘涛指出,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站位,不折不扣地落实,从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这几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姚华顺 通讯员 周俊舟 刘眉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