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众所周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是深入人心的观念了,但还有人心存侥幸地触碰法律的底线,且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一次教训,终生教育。但是有的人就是知法犯法,近日,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就查获一起“失驾”人员,系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案件。 当日,肖某在家里吃完饭喝完酒,从永川区凌云阁小区出发,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永川区大安办事处灵英村乡村道路路段行驶被永川区交巡警支队第二勤务大队民警查获。经民警对其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39mg/100ml,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静脉血样提取。经核实,原来肖某在今年1月21日,已经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 鉴于肖某屡教不改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并移交永川区人民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交巡警提示:俗话说“再一再二不再三”。酒后驾车屡教不改是对自身和家庭的不负责任,给他人的出行安全带来隐患。希望酒后驾车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敬畏法律、敬畏生命,切勿我行我素,铤而走险,再次酒后无证驾驶。对于此类严重违法行为,交巡警将坚决打击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