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冠军山,悠悠酉水河。近日,由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酉阳县检察院、酉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共建的酉阳县渔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渔业生态法治教育基地、酉水河流域大溪镇水生生物放流平台(以下简称“两基地一平台”)在酉水河畔的大溪镇正式启用。 该基地平台集渔业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等功能为一体,按照“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提供了“替代性修复”平台,同时也打造了酉阳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法治教育的示范窗口。 一年前,酉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时发现,随着钓鱼活动和农家乐的兴起,上百个钓鱼平台在酉水河河道湿地上非法搭建。白色垃圾随之而来,垂钓“打窝”残留的大量饲料也对该流域水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拆除违建、恢复生态,等不得也慢不得。酉阳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与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一体履职,调取资料,搜集影像,沿岸询问,才得知钓鱼活动和农家乐的兴起,给酉水河两岸乡亲带来致富机会的同时,也间接酿成了生态受损的“恶果”。 鉴于案情复杂,生态修复面积较大,酉阳县检察院将线索移送至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管辖。2022年3月,该分院对该案立案调查,并由酉阳县检察院协助办理。立案后,该分院分别向负有河道生态修复、河道防洪安全监督管理、湿地保护管理职责的三个行政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后经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推进,短短两个月,103座总计6752.88平方米的违建钓鱼平台被拆除完毕,截住了污染源头,河道的清理和生态恢复工作也随即提上了日程。 根据该县“河长+检察长”机制的相关要求,检察机关对后期修复也进行了建议和监督,一系列动作随之展开:5月下旬,清漂队对水面上的白色垃圾和杂草进行了清理,镇政府也着手转运鱼苗,开挖河道通水,栽种树木修复湿地……整改后的酉水河面貌焕然一新。 “我们在打击污染流域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是不是可以建立规范化的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和增殖放流平台,维护天然水域鱼类资源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考虑到酉阳县境内水系发达,境内有长江一、二级支流4条,做好流域生态修复及相关普法工作至关重要,酉阳县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该县河长办等相关单位达成了共识,联合相关单位在酉水河畔建立“两基地一平台”。 经反复沟通,11月20日,“两基地一平台”正式在酉水河流域投入使用。当天,酉阳县检察院联合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以及酉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将84.8万尾鱼苗投放入酉水河流域中。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践行‘恢复性执法+司法’理念,着力打造示范性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基地,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构筑酉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屏障。”酉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何伟表示,将以共建生态修复基地为契机,针对酉水河流域的渔业资源、水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协作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局面,持续做实以法治之力守护一江碧水的后半篇文章。 通讯员 杨芳 记者 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