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货车本身惯性大,一旦发生追尾极其危险。近日,渝北一货车驾驶员张某在接近信号灯路口时未及时减速,导致与前车距离过近,在前车等信号灯时,自己没刹住车,引发追尾事故。 12月25日1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南北大道兴古路路口往茨竹方向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红色大货车和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道路中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该事故是货车驾驶员张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所致。张某就职于重庆某道路运输公司,驾车运送沙土从茨竹运往石鞋,路上开得比较快,快到兴古路路口时,红灯亮起,前方一辆黑色轿车缓慢停下等信号灯,张某刹车不及,货车惯性大,追尾撞上前方黑色轿车。 因该起事故是张某未与前车保持行车安全距离造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民警对张某进行批评和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张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开车千万不要跟太近!同时,行车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有突发情况时才能来得及反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才能安安全全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