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抓拍,驾驶员李某用手套给车牌“蒙面”,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结果被渝北区交巡警当场查获,李某因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闯禁两项违法行为受到严肃处罚。 12月25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双凤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货车闯禁在双凤路行驶。因双凤路7时至21时禁止货车通行,民警立即将其拦截检查。 民警走近车辆发现,该车号牌上竟还“戴”着一双手套,前车牌最后两位数字被挡住,涉嫌故意遮挡号牌。经核查,该车驾驶员李某承认自己使用手套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 据李某称,这辆货车是公司的,他是该公司的驾驶员。12月24日晚上,他将车辆停在禁停路段,但又怕违法停车被电子监控抓拍处罚,便用自己驾驶时戴的手套挂在了前车牌号上。结果第二天,李某开车时,完全忘记了车牌号上还“戴着手套”,又因想多拉快跑,便闯禁驾车走双凤路抄近路,没想到被交巡警逮个正着。 李某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两项违法行为,民警对李某进行严厉的教育批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民警依法对其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的行为给予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车上路一定要守法出行,切莫心存侥幸,实施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