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交巡警查获两起“失驾”人员再驾违法行为

时间: 2024-01-1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799

近日,万州公安交巡警就连续查获两起“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交巡警余家公巡大队民警通过数字警务室发现,渝B15***小型轿车的驾驶员罗某属于失驾人员,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其进行拦截,15时20分许,民警在后山新场路边成功将罗某查获。

罗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罗某陈述,他以前有C1驾驶证,但去年5月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依法吊销,当天他去购物,想着路程不远就自己开车,没想到交巡警很快就找上了门。

最终,罗某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巡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天城公巡大队接到指挥室指令称,有失驾人员驾驶渝FRG***小型普通客车经过辖区。接到警情信息后,大队立即出警对其进行拦截,10时52分许,民警在万州高铁站附近将该车查获。

经调查发现,驾驶员谭某的驾驶证于2021年12月因记满12分被交巡警依法暂扣,但谭某一直没有通过科目一考试,无法将驾驶证取回。当天,谭某因家电安装急需用车,便决定自己开车,结果刚开上路就被交巡警锁定。

民警告知谭某“失驾人员开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到时候所有损失要自己承担,千万不能再有类似行为”,同时交巡警依法对谭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巡警提醒

驾驶资格“曾经拥有”并不意味着“天长地久”,“失驾”人员驾驶车辆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失驾”人员和车主将自行承担所有损失。请广大驾驶员务必遵守法律法规,持证上路,守法出行。对于失驾“再驾”的违法行为,交巡警将持续严查、精准打击。

通讯员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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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交巡警查获两起“失驾”人员再驾违法行为

近日,万州公安交巡警就连续查获两起“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交巡警余家公巡大队民警通过数字警务室发现,渝B15***小型轿车的驾驶员罗某属于失驾人员,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其进行拦截,15时20分许,民警在后山新场路边成功将罗某查获。

罗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罗某陈述,他以前有C1驾驶证,但去年5月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依法吊销,当天他去购物,想着路程不远就自己开车,没想到交巡警很快就找上了门。

最终,罗某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巡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天城公巡大队接到指挥室指令称,有失驾人员驾驶渝FRG***小型普通客车经过辖区。接到警情信息后,大队立即出警对其进行拦截,10时52分许,民警在万州高铁站附近将该车查获。

经调查发现,驾驶员谭某的驾驶证于2021年12月因记满12分被交巡警依法暂扣,但谭某一直没有通过科目一考试,无法将驾驶证取回。当天,谭某因家电安装急需用车,便决定自己开车,结果刚开上路就被交巡警锁定。

民警告知谭某“失驾人员开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到时候所有损失要自己承担,千万不能再有类似行为”,同时交巡警依法对谭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巡警提醒

驾驶资格“曾经拥有”并不意味着“天长地久”,“失驾”人员驾驶车辆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失驾”人员和车主将自行承担所有损失。请广大驾驶员务必遵守法律法规,持证上路,守法出行。对于失驾“再驾”的违法行为,交巡警将持续严查、精准打击。

通讯员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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