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红灯停,绿灯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是许多驾驶员朋友都理解的基本常识,可偏偏有部分司机为了赶那几秒钟时间,置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1月8日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仙桃街道同茂大道与春华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有人受伤。民警接警后,立即联系120并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腿部受伤,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医治疗。 经查,这起事故是摩托车驾驶员伍某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抢行路口所致。事发时,伍某驾车经过同茂大道与春华大道路口时,他为了快速通过路口,直接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加速驶入路口,结果径直撞上沿春华大道往翡翠城小区方向正常直行的白色轿车,导致事故发生。 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伍某佩戴了安全头盔,经送医救治后仅腿部多处软组织挫伤,暂无大碍。 民警对伍某驾驶车辆闯红灯抢行路口的行为进行法制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定伍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依法对他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闯红灯害人害己,无视交通法规的同时,也是在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这样的行为换不来速度,更换不来安全,稍不注意就可能自食苦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