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撞上无证驾驶,双双被罚!

时间: 2024-01-17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11522

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近日,驾驶员武某为了赶时间,闯红灯冲入十字路口时,撞上无证驾驶的江某。

1月10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南北大道二期永福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120并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口中央,一辆三轮车翻倒在路面,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三轮车驾驶员轻微擦伤,而同行乘客疑似骨折。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医治疗后,对事故进行调查。

经查,这起事故是轿车驾驶员武某闯红灯所致。当天,武某驾车行驶至南北大道永福路路口时,见前方信号灯已变成黄灯,由于着急赶路,便没有提前减速,心想趁着黄灯冲过去。没想到,当他驾车驶入十字路口时,信号灯已经亮起红灯,一辆三轮车正常向左掉头进入路口,两车发生碰撞。

此次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武某闯红灯所致,但在民警调查过程中,发现三轮车驾驶员江某并未取得相应驾驶资质,且该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因此,武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规定,而江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武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江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武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江某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多项违法行为处以记分9分、罚款700元、并扣留机动车,同时其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目前,该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红灯不可闯,黄灯不可抢。经过有灯控的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还要注意观察来车情况,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同时,驾车上路一定要取得相应车型的驾驶资格证,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心存侥幸,漠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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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撞上无证驾驶,双双被罚!

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近日,驾驶员武某为了赶时间,闯红灯冲入十字路口时,撞上无证驾驶的江某。

1月10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南北大道二期永福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120并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口中央,一辆三轮车翻倒在路面,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三轮车驾驶员轻微擦伤,而同行乘客疑似骨折。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医治疗后,对事故进行调查。

经查,这起事故是轿车驾驶员武某闯红灯所致。当天,武某驾车行驶至南北大道永福路路口时,见前方信号灯已变成黄灯,由于着急赶路,便没有提前减速,心想趁着黄灯冲过去。没想到,当他驾车驶入十字路口时,信号灯已经亮起红灯,一辆三轮车正常向左掉头进入路口,两车发生碰撞。

此次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武某闯红灯所致,但在民警调查过程中,发现三轮车驾驶员江某并未取得相应驾驶资质,且该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因此,武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规定,而江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武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江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武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江某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多项违法行为处以记分9分、罚款700元、并扣留机动车,同时其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目前,该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红灯不可闯,黄灯不可抢。经过有灯控的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还要注意观察来车情况,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同时,驾车上路一定要取得相应车型的驾驶资格证,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心存侥幸,漠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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